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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体育中国老年协关于印发《第四届全国老年育健身大会总规程》(草案)的通知

2023-09-17 07: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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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G体育中国老年协关于印发《第四届全国老年育健身大会总规程》(草案)的通知由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老龄办、中国老年协主办的第四届全国老年育健身大会(以下简称“第四届老健会”)拟于2023年4月至8月举办。因国务院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第四届老健会相关文件正在审批、会签中。为做好第四届老健会的举办工作,现将《第四届全国老年育健身大会总规程》(草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做好组团参加和承办组织工作。

  抄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老龄办,各项目承办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

  坚持“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和“安全第一”、重在参与、重在健康、重在快乐、重在交流的方针,淡化锦标、文明交流,把第四届全国老年育健身大会(以下简称“第四届老健会”)办成“安全多样、示范引领、节俭廉洁、交流出彩”的老年人健身盛会。

  柔力球、气排球、健身球操、持杖健走、太极拳(剑)、广场舞、乒乓球、门球、网球、健身气功、健身秧歌、棋牌(中国象棋、围棋、桥牌)、钓鱼、地掷球

  (二)为推动第四届老健会的改革创新,将老体协40年成就展、老年人健身新项目推荐、老年人科学健身方法讲座、承办地老年人健身项目和文化展示等纳入第四届老健会,并安排一些项目优秀队伍在社区、乡村进行展演推广,不断丰富和创新老健会内容。

  (一)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为单位参加,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可组队参加。

  3.参加人员年龄为:男60岁至72岁,最高不超过75岁;女55岁至72岁NG体育APP下载入口,最高不超过75岁。

  4.参加人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第四届老健会。长期居住地人员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2年)为依据代表所在地参加第四届老健会,具体要求由各单项规程制定。

  3.在资格审查或参加交流活动中违反总规程和单项规程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资格及在该项目中已获奖项。

  (一)第四届老健会设优胜、优秀奖。按参加队数、人数的40%、60%比例颁发奖牌。根据项目特点可增设金、银、铜、最佳编排、最佳创新等奖项。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给贯彻第四届老健会宗旨、遵守规定、在交流活动中展示出良好道德风尚的代表队。

  团旗由各代表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4X1.6米。代表团团旗除总规程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标志。

  (一)参加人员(含代表团官员)须按照要求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突发急性病身故、附加意外医疗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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