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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3-09-24 18: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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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 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体育强市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鲁体字〔2021〕27号)规定, 按照《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时期总体部署,围绕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人民体质健康水平,推动全民健身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体育强市和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发挥更大作用。

  到2025年,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为完善,群众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市总人口42.6 %以上。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更加完善,中心城区 “10分钟健身圈”、县级中心城区“15分钟健身圈”更加优化,行政村(社区)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实现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持续打造“全民动起来 潍坊更精彩”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每年活动举办1000场次以上。每千人拥有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4名。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持续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5处以上、笼式球类多功能运动场地150处以上、乡村振兴体育健身工程50处以上,继续为老旧小区、口袋公园配建健身设施。进一步提升完善“中心城区10分钟健身圈”“县级中心城区15分钟健身圈”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智能化升级,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处室外智能健身场所。

  按照《潍坊市公共健身设施管理办法》规定,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提高对高层次人才、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人群的服务水平,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政策。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促进体育场馆在场地预定、赛事信息、体质监测、健身指导等方面提供智慧化健身服务,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下内容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积极组织举办国际国内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精心打造“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创建活动,支持每个县市区结合各自的资源优势、项目特点,打造3-5个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半数以上的市级体育协会拥有2个以上品牌赛事。加大太极拳、健身气功、龙舟等传统体育项目的品牌创建力度,鼓励打造帆船、皮划艇、击剑、马术、街舞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品牌赛事,大力推进冰雪运动项目开展。

  继续组织好“全民动起来 潍坊更精彩”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扩大市、县全民健身运动会、全民健身冬季运动会以及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的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完善市、县两级智慧平台建设,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打造全民健身新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以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创新举办“社区趣味运动会”,利用农民丰收节等传统节日,依托“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品牌,策划开展形式多样、参与性强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组织举办农民趣味运动会,推动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持续完善市、县体育总会组织,推进基层体育总会规范化建设。持续建设镇(街道)体育总会,有条件的村和社区建立村级体育总会。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NG体育、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

  落实《潍坊市“百千万”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开展体育培训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形成常态化、系统化、目标化人才需求、培养和使用机制,培养实用型、复合型人才。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持续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和继续培训,不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扩大队伍规模,力争五年内培养100名高层次体育人才、1000名裁判员、100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任务,逐步引领广大市民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持续推动“健康潍坊”建设,为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人才保障。

  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大学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者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选树等活动。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试点建立市、县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提高城乡居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推广运动项目业余等级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组织编写全民健身科普读物,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健身,提升机关活力。健全完善各级老年育协会,推进常态化老年人健身活动开展,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逐年提高老年人经常参加健身的人数。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项目,举办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保护和挖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支持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开展。

  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发挥其示范效应,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视听同步的精炼文案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支持体育博物馆等体育文化载体建设。以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普及推广冰雪运动文化。

  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体教融合,完善政策保障,制定青少年体育发展保障标准。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大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完善体育竞赛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体育技能培训,研究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持续推进全市中小学游泳普及活动,举办好“健康夏(冬)令营”活动。

  落实《关于促进体卫融合发展的意见》(潍全健办〔2021〕1 号),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卫融合工作机制。建立体卫融合服务网络,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加强体卫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潍坊市体卫融合从业人员培养方案,把体卫融合人才培养纳入各级体育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计划,逐步健全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建设市级体卫融合专家库。开展体卫融合创新试点。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试点,建立市级体卫融合项目库。发展体卫融合服务产业。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治未病、运动康复等服务业态,将体卫融合相关产业纳入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支持范围。

  鼓励各地结合文化、旅游、赛事等资源,深挖体育旅游潜能,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加强品牌体育赛事与旅游的有机结合,规划建设一批体育精品路线和旅游目的地,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体育旅游新高地。鼓励各地依托旅游资源发展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体育项目,培育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民俗项目、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业态,策划开展登山、骑行等体育旅游活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区和健身休闲产业带。

  加大健身服务产业与康养、旅游、医疗、经贸、会展等产业形态的融合力度,推出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助力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鲁南经济圈健身服务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加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探索促进体育消费的创新性举措,扩大健身消费券发放规模。鼓励健身俱乐部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加强健身、体育培训等健身服务业的市场监管。

  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市县两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公众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完善、法治保障健全的“大体育”格局。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县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

  进一步推进支持体育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政策的落地,实现政策叠加效应。建立健全与体育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用地。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全力推动社会力量办体育。

  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各级体育干部的培训力度,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更多高校开设全民健身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通过政府采购,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和体育教学工作,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创业扶持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补助。

  加强本实施计划年度监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利用第三方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开展好本实施计划效果总体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各县市区要制定本地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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