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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男子被骗27600元“美艳”重金求子…泉州一网络主播 起诉“东家”讨工资…

2023-09-17 19: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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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一男子被骗27600元“美艳”重金求子…泉州一网络主播 起诉“东家”讨工资…原标题:晋江:一男子被骗27600元,“美艳”重金求子…/泉州一网络主播 起诉“东家”讨工资…

  在购买健身卡及私教课后,教练却频繁离职变动,一女子愤而起诉健身馆,欲退回相关费用。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2016年8月26日,范女士(化名)应邀来到某健身馆了解健身相关事宜,健身馆告知其若要上私教课须先办会员年卡。为了健身,范女士选择办理了一张三年创始会员卡,费用为3309元。

  在接受体能测试后,根据健身教练的建议,范女士购买了两节私教课程,金额为1000元。课程结束后,教练建议续课,范女士便续课10节,交费3000元。

  2017年3月初,在范女士上了一节课后,教练突然告知她自己要去培训两三个月,无法再授课,并将另外一位教练的微信给了范女士。在与新教练取得联系后,没过几天,范女士再次被告知该教练已离职。

  此后,健身馆又安排了一位教练给范女士上课,在预约好上课时间后,范女士来到健身馆,没想到又听到了教练不能授课的消息。健身馆临时安排了一个没排课的教练给范女士上课。试了一节课后,范女士不满意,便向健身馆提出退课,但双方就退课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2017年6月,范女士向12315投诉,后经工商部门调解未果。范女士认为,健身馆未能按照承诺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人员更换频繁且未能及时通知会员,耽误了自己的健身计划,侵犯了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范女士将健身馆告上法庭,提出健身房应赔偿自己包括私教课费用、剩余卡费、误工费共计6000余元。

  健身馆则称,健身俱乐部会员协议书和私人教练课程协议均有范女士的签字,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范女士的私教课程处于过期状态,已无法退费,且其购买的私人教练服务并非固定的私人教练,而是相对固定的,健身馆无法保证任何人不离职,教练更换是有可能的。健身馆表示愿意重新为范女士免费激活会员卡,以促成双方和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范女士与健身馆签订了《协议书》并购买了10节私人教练课程,双方之间已成立服务合同关系。健身服务合同尤其是私人教练课程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一般根据会员的身体状况个别定制运动方案,这决定了频繁更换教练将难以实施运动方案,继而无法实现私教课程所要达到的健身目的和效果;健身馆在庭审中也承认会员的教练是相对固定的,这从私人教练课程协议中约定会员仅享有一次免费的更换教练的权利也可以得到印证。

  范女士在试课后又继续购买10节私教课程,但在后续私教过程中,因健身馆频繁换教练,导致范女士无法按计划实施运动方案并产生不佳的健身体验,健身馆在“客诉解决方案与说明”中亦承认因频繁更换教练产生客户投诉,并同意退回一部分款项、赠送额外的健身时间,这也表明了其承认服务存在瑕疵。

  最终,法院判定该健身馆应退还范女士私人教练课程费用2700元及会员卡剩余未用时段费用2840.8元。

  每一个“重金求子”的广告,都有一个“美艳”,传说她们美丽动人嫁给了富商,然后富商不孕不育……但残酷的现实是,这个“美艳”很可能是一名男子,他们无非是想骗钱而已。昨日上午,晋江警方远赴江西将涉嫌“重金求子”的男子程某押解回晋江。

  11月15日,男子张某向晋江警方报警,称在梅岭街道竹园社区宝龙酒店,其被人以重金求子要见面需交保证金方式,被骗人民币27600元。张某介绍,11月9日13时许,他用手机上网,看到有人发布重金求子的消息,后添加微信好友,对方称其丈夫性功能障碍,导致其无法怀孕,现今只要张某让她成功怀孕,就能给张某80万元。张某被“80万元”这个数字所吸引,便答应了。

  隔日上午10时许,对方说她从广东来到晋江了,还发来宝龙酒店的定位约见面。张某赶到酒店,对方便索要开门费、保密协议费,张某先后转了6600元和3000元,再被告知要9000元的保证金。转钱后,对方称保密文件没弄好,隔天到附近另一家酒店找她。这回,她要9000元彩礼,钱到手后仍旧不见人影,还张口要钱,张某才意识到被骗了。

  12月15日中午12时许,嫌疑人程某在江西落网。程某今年33岁,江西余干人。到案后,程某对其冒充贵妇以“重金求子”方式实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令张某惊讶不已的是,那名求子的“美艳”竟是这名男子程某。目前,程某因涉嫌被警方依法刑拘。

  2016年4月,22岁美女主播李某与泉州某文化传播公司签订经纪合同,约定李某担任网络平台主播。一年后,双方解除合同不欢而散。后来,主播为了讨回被欠工资,将文化传播公司告上法庭。双方是劳动合同关系或其他合同关系成为庭审争议的焦点。

  2017年6月6日,李某状告该文化公司,请求解除劳动关系,该文化公司应支付其工资和押金共计4.2万元,支付经济补偿金3.4万元,并为其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和医保费用。

  2017年6月7日,该文化公司反诉李某,诉请不需支付李某工资4.2万元,不需为李某补缴社保,李某应赔偿文化公司预期收入、培训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共计32万元。

  晋江法院依法判决,文化公司支付李某2017年2月至4月15日期间的平台支付补贴及虚拟道具收入抽成款项3257元;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文化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文化公司之间通过签订经纪合同形成了合法的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应依照约定各自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从本案双方签订的经纪合同内容来看,双方就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意;双方在合同中虽然约定了合作期间、收益分成等事项,但没有对直播时间段、地点和内容进行具体约定,主播自主权较大,双方实际属于松散的合作关系而非劳动管理关系。

  作为涉及网络主播这一新业态的司法案件,本案中把握的原则是对涉及新型用工形态案件的审判,既要充分保障服务提供者的基本权益,又要提供适当空间,从而更好地通过司法职能的履行支持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上牌照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牌照,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新国标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要知道,摩托车是机动车属性,电动车却是非机动车属性,而新国标就是要将电动车拉回到非机动车属性的轨道上来。

  电动两轮车产业将全面实施3C认证标准,并拥有更加规范的生产标准,更加严苛的检测标准,更加安全的产品标准。

  原先年销量超过2000万辆的超标电动车市场,将根据消费者的选择而划分为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两大类NG体育最新地址

  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5年来,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分别上升8.6%和13.5%。

  很多开车的人都碰到过突然钻出来一辆电动车,然后一脚急刹的经历,真心想对这些到处乱钻的电动车主说一声:别再zuo,生命不是儿戏!

  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而现实是,很多骑士们为了体验飞一样的感觉开得不比汽车慢。超速的后果就是,不用人家撞你,你自己撞上去都很可怕!

  人的智慧是无限的,骑电动车怕晒,怕雨,怕风,于是无数改装设备出现了,而这些改装除了能带来便捷之外,一遇上突发事故,还会带走你的生命。

  新国标是今年5月份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工信部等四部门批准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新修订的《规范》废除了长达19年的旧规,调整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意在保证大众出行安全。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地制定妥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

  记者查询国家工信部官网发现,2018年5月17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2017年10月,在福州闽江大桥仓山桥头处查纠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中,一名市民骑着改装的超标电动车载人上路,被逮了个正着。这名骑车人不仅被罚款、扣车,他的C1驾照还因此被扣了12分。

  据民警介绍,福州市区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如果驾驶的是超标电动车,便属于机动车范畴。而摩托车驾驶证和小车驾驶证不能混用,市民骑超标电动车上路,导致小车驾驶证被扣12分属于“准驾不符”的处罚结果,合乎相关规定。

  根据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空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即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符合这三个条件的电动车,即可认定为非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按机动车处罚标准处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有汽车驾照,按“准驾不符”处理,扣12分并罚款。

  18日上午,记者从泉州支队处获悉,因泉州火车站东西大道辅道提升改造,12月22日至31日将对火车站周边道路进行临时调整。

  据了解,泉州火车站东西大道辅道提升改造将于近期动工建设,为确保火车站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8年12月22日至31日,对泉州火车站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封闭南北大道与东西大道交叉口西出口的东西大道辅道,火车站出站车辆由原右转往东西大道辅道改为直行往南北大道。

  二、取消南北大道与东西大道交叉口信号灯控制,原南北大道进口的直行、左转车辆改为右转往东西大道绕行;原东西大道东进口直行车辆改为左转往南北大道绕行。

  三、封闭现有东西大道火车站进站通道(旧普线路),进站车辆提前由原东侧火车站与东西大道之间的进站通道进站。

  据工作人员介绍,南北大道与东西大道交叉口西出口的东西大道辅道需要封闭施工管道,南北大道与东西大道交叉口东进口的东西大道辅道需要封闭拓宽车道,因以上两个原因,临时改变交通组织。具体封闭区域如下图所示:

  部门提别提醒,此次交通临时调整大约需要10天时间,两处封闭施工完成后,将尽快恢复,出租车的交通组织调整时间较长,须等整个工程项目结束后方可恢复。此外,东西大道由西至东方向新增一个掉头区域,若第一个掉头区域拥堵可前行至第二个掉头区域。南北大道的掉头区域,因掉头压力较大,前往泉州市区的车辆,建议直行,走北清路。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按照交通指挥人员指挥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以往交通组织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泉州网12月19日讯(记者 杜妮娜 王盼琛)前天,朋友圈里都在晒泉州美丽的晚霞,昨日一大早,朋友圈纷纷晒起了安溪、德化、永春等地的今冬第一场厚霜。

  昨天早上7时左右,安溪县剑斗镇福斗村的王先生还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就看到朋友圈在晒茶园、菜园下起一层厚厚的霜。于是王先生起床,看自家门口的菜地上也下了一层霜,就开始拍起照来。同样,在安溪感德、蓝田、祥华纷纷有人拍下当地下霜的情景,茶园、菜园的叶子上下了一层厚厚的霜。

  泉州市气象台分析,受冷空气影响,昨天的最低温是泉州入冬以来的最低温,泉州市区9.4℃,晋江9.5℃,安溪7.3℃,南安7.2℃,永春4.3℃,德化2.7℃,在永春和德化部分山区也有下霜的情景,德化九仙山山顶还结了冰。

  在寒冷季节的清晨,草叶上、土块上常常会覆盖着一层霜的结晶。它们在初升起的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待太阳升高后就融化了。人们常常把这种现象叫“下霜”。霜是一种白色的冰晶,多形成于夜间。少数情况下,在日落以前太阳斜照的时候也能开始形成。通常日出后不久霜就融化了。但是在天气严寒的时候或者在背阴的地方,霜也能终日不消。

  形成霜的气象条件是晴朗微风的夜晚。夜间晴朗有利于地面迅速辐射冷却。微风可使辐射冷却在较厚的气层中充分进行,而且可使贴地空气得到更换,保证有足够多的水汽供应凝结。霜本身对植物会产生冻害,因为融化或升华的过程中吸热,降低植物的温度,使得植物内部的水分凝结,过低的温度会损害植物细胞。不过也有研究表明,经历过霜的植物比没经历过的植物具有更好的耐寒性。

  昨天泉州再次开启“泉州蓝”模式,晴朗舒适的好天气依旧。尤其是午间,明媚的阳光照拂着大地万物,再加上微风轻拂,气温噌噌地往上直爬,感觉极为温暖惬意。泉州市气象台昨日继续发布霜冻蓝色预警信号:预计19日早晨气温低,德化西北部乡镇有霜或霜冻。

  预计今明两天,泉州仍维持晴好的天气,天气情况较好,适宜出行及晾晒衣物。只是昼夜温差较大,夜晨外出注意及时增添衣物,预防感冒,另外冬季天气干燥,注意补水和用火用电安全。入冬后,就要根据冬季的特点进行养生。在众多的养生方式中,最省事的可谓是“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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